“策哥哥,她是谁啊?干嘛让她住这么好的房子啊!”
怀秀碧第一次见孙希策为一个女的如此上心,不排除这个女的将来做他的妻子,因此她必须提早防备。
孙希策道:“噢,刚结交的好朋友。”
好朋友?一个权贵少爷和街边乞丐做朋友?若是男的还可信,可她是个女的。“哼,一个低贱的乞丐,和她做什么朋友!策哥哥,不如给她些银子,让她自生自灭去吧。”
“公主如是说,那我不是和乞丐也没什么区别了吗?天天问老爹讨要银子,跟街摊边的乞丐没什么区别,唉!朝歌妹妹,走走走,咱俩一块乞讨去吧,别弄脏了公主金驾。”拉着林之夏的手就要走。
怀秀碧跺脚,指着林之夏的后背骂道:“孙希策,你竟然为一个下贱的人得罪本公主,哼,咱们走着瞧!”
临走之际,跨不上前来到林之夏身前,冷声哼道:“孙希策是我的,你是抢不走的!”说罢,转身离去。
孙希策长长的放松一口气,对林之夏说道:“终于把她打发走了,这个公主,简直是我上辈子的冤家啊!”
冤家?呵……
入住孙府,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便是一个月。这期间,无人问津,好像没有她这个人存在一般。
然而有些事情,如命运的轨道,你不做什么,但并不代表它不行走。
这一天,林之夏一如往常的在院子里锻炼身体,这已经成为她每日必做的功课。她很清楚,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只有强大自己,才能不被命运的齿轮碾碎。
“朝歌儿,朝歌儿……”
林之夏抬去询问的目光看向来人。那丫鬟装扮的女子说道,“老爷传话让你过去呢!”
孙丞相?
林之夏隐约觉得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。都知道孙丞相是个男女通吃的主儿,性子极其变态,和当今变态皇上如出一辙。一个这样的王国,激起民愤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。
而百里……想到家族庞大的百里慕松,一个玩弄权势于手掌的男人,怎会甘心做一人之下呢?
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,七拐八转终于到了一件装饰奢华的房间里。入屋内,一个约莫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端着一盘东西撒进鱼缸,鱼儿争先抢后的抢夺水面上的鱼饵,谁游得快,谁就饿不死。
“老爷,人带过来了。”
“退下吧。”声音沙哑,嵌合了饱经风霜的声调。他将目光扫向林之夏,“你就是策儿带回来的乞丐女孩?”
林之夏点头,毫不畏惧的直视着他,并暗暗打量着他。此人油光满面,约莫四十上下,微胖。
“是从百里那小子手里出来的?”
关于林之夏杀死百里慕松养的白虎,这件事轰动了整个楚京,当然,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,林之夏打死了谁养的虎。
“丞相大人是想调差我的身份呢?还是想确定我是不是百里那小子派来的奸细呢?”
听罢,孙丞相冷笑一声,“我不管你是谁,总之,我想让你三更死,你绝活不到三更半。我之所以找你来,是想告诉你,我儿虽然留你住府,并不是表示他就看上了你。”笑了笑,“而我也很欣赏你的所作所为,能够杀死一头凶猛的老虎,又能从百里慕松那小子手里逃出来,不得不说,老夫还是很佩服你这个小女娃的。”说道这里,他停顿了一下,“老夫希望你接近我儿没有目的,并且,保护他。你能做到吗?”
目的?没有目的谁会接近?报仇,不急这一时。
许是林之夏对苏维的恨,太深太浓,以至于忘记今生的身份,忘记原来的自己,后来她才明白,仇恨并不是全部,放下仇恨,其实根本不难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时间过得很快,前些日子燕子还在房檐唧唧喳喳欢快地叫不停,今日,大雪纷落,淹没了整个楚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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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秀碧第一次见孙希策为一个女的如此上心,不排除这个女的将来做他的妻子,因此她必须提早防备。
孙希策道:“噢,刚结交的好朋友。”
好朋友?一个权贵少爷和街边乞丐做朋友?若是男的还可信,可她是个女的。“哼,一个低贱的乞丐,和她做什么朋友!策哥哥,不如给她些银子,让她自生自灭去吧。”
“公主如是说,那我不是和乞丐也没什么区别了吗?天天问老爹讨要银子,跟街摊边的乞丐没什么区别,唉!朝歌妹妹,走走走,咱俩一块乞讨去吧,别弄脏了公主金驾。”拉着林之夏的手就要走。
怀秀碧跺脚,指着林之夏的后背骂道:“孙希策,你竟然为一个下贱的人得罪本公主,哼,咱们走着瞧!”
临走之际,跨不上前来到林之夏身前,冷声哼道:“孙希策是我的,你是抢不走的!”说罢,转身离去。
孙希策长长的放松一口气,对林之夏说道:“终于把她打发走了,这个公主,简直是我上辈子的冤家啊!”
冤家?呵……
入住孙府,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便是一个月。这期间,无人问津,好像没有她这个人存在一般。
然而有些事情,如命运的轨道,你不做什么,但并不代表它不行走。
这一天,林之夏一如往常的在院子里锻炼身体,这已经成为她每日必做的功课。她很清楚,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只有强大自己,才能不被命运的齿轮碾碎。
“朝歌儿,朝歌儿……”
林之夏抬去询问的目光看向来人。那丫鬟装扮的女子说道,“老爷传话让你过去呢!”
孙丞相?
林之夏隐约觉得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。都知道孙丞相是个男女通吃的主儿,性子极其变态,和当今变态皇上如出一辙。一个这样的王国,激起民愤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。
而百里……想到家族庞大的百里慕松,一个玩弄权势于手掌的男人,怎会甘心做一人之下呢?
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,七拐八转终于到了一件装饰奢华的房间里。入屋内,一个约莫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端着一盘东西撒进鱼缸,鱼儿争先抢后的抢夺水面上的鱼饵,谁游得快,谁就饿不死。
“老爷,人带过来了。”
“退下吧。”声音沙哑,嵌合了饱经风霜的声调。他将目光扫向林之夏,“你就是策儿带回来的乞丐女孩?”
林之夏点头,毫不畏惧的直视着他,并暗暗打量着他。此人油光满面,约莫四十上下,微胖。
“是从百里那小子手里出来的?”
关于林之夏杀死百里慕松养的白虎,这件事轰动了整个楚京,当然,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,林之夏打死了谁养的虎。
“丞相大人是想调差我的身份呢?还是想确定我是不是百里那小子派来的奸细呢?”
听罢,孙丞相冷笑一声,“我不管你是谁,总之,我想让你三更死,你绝活不到三更半。我之所以找你来,是想告诉你,我儿虽然留你住府,并不是表示他就看上了你。”笑了笑,“而我也很欣赏你的所作所为,能够杀死一头凶猛的老虎,又能从百里慕松那小子手里逃出来,不得不说,老夫还是很佩服你这个小女娃的。”说道这里,他停顿了一下,“老夫希望你接近我儿没有目的,并且,保护他。你能做到吗?”
目的?没有目的谁会接近?报仇,不急这一时。
许是林之夏对苏维的恨,太深太浓,以至于忘记今生的身份,忘记原来的自己,后来她才明白,仇恨并不是全部,放下仇恨,其实根本不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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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过得很快,前些日子燕子还在房檐唧唧喳喳欢快地叫不停,今日,大雪纷落,淹没了整个楚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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