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蓝色的印子已经与字体相融合了,花的边边有些细碎的裂开的印记。宛宛翻开了扉页,是她习惯的行书签名和购书时间地点,下面却

    是不同的笔迹写的一行小字“你打江南走过,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……”

    底下是张侗华的签名。从来没有注意过张侗华写得一手好的行楷,那么张扬跋扈的一个人,字体原来也可以如此端正,遒劲有力。

    这徐志摩的一首诗,他却将主语的“我”换成了“你”。

    那时候张侗华不晓得得罪了什么人,一路从缅甸逃回来,辗转安置在腾冲的一个小地方,确保安全后他打了电话跟她撒娇,不想她却赶了整夜的夜班车过来了,坐了当地的小巴车,一个人居然找到了他,看到她的那一刻张侗华就想,哪怕是在这山林里静默地毁灭,也在所不惜。

    后来他却也分不清楚,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爱他的,还是爱的冒险本身的刺激?要不她怎么平日里就对他这么冷淡,即便在历经千山万水见面的那一刻,他激动得似是忘了呼吸,天地间恍若只有这一男一女,他欲火焚身冲过来却在一米开外不敢走近怕这一切只是幻象,他伸了手要抱紧她,她也只是微微的投以嗤笑,推搡着咒骂他活该,怎么就不好好做个文化人,哪怕做个正紧商人。

    他哪有不想做的文化人,他小时候便看了那么多的书,跟着家里唯一有着文化人气息的母亲练了一手的正楷,只是后来自己不耐烦母亲才勉强让他才改了练行楷。

    母亲说,站都站不稳,如何去飞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天M&G有个合作商的老板举行的晚宴,这种晚宴本就不对外公布的,孟丞然告诉宛宛,他们公司几个高管都会过去,因着冯星是公关部总监,自是也会去的,可她自己会带男伴。宛宛暗自汗颜,她一直都没把孟丞然的这件事放在心里,自然也没有给冯星物色什么多金少爷,只得敷衍他,“那正好啊,我今天就跟你过去瞧瞧有什么好货色,顺便给推波助澜一下……”

    孟丞然却一副嫌弃相,“你不要跟我去,我带了美女的,等下她还以为我没人可带了呢,你自己看着办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这么厚颜无耻啊?好,正好张侗华来北京这么久了,我也带他去玩玩儿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你带他?李植戈出差还没回来?”

    “他回不回来我都有自由的好不好,别以为他搬到我家来就翻身做主人了!”

    “好啊,随你,把他捯饬抻头一点儿,别丢咱们孟家的脸了。”

    “去!人家可比你有魅力多了,我可听说他最近来北京迷了不少小妹子呢!”

    “哟,他迷了小妹子你这么开心,那是你亲哥啊?”

    “去死!管好你的冯星,再见!”

    不曾想,这无良对话在后来回想起来却让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张侗华来接宛宛的时候,一袭银色的西装,头发修理得长短刚刚好,阳光又不失时尚风采。他右手勾着一串紫檀的佛珠信手捻动着,宛宛着了一身短裙礼服施施然向他走来,笑容甜美,全然掩盖了从前的冷漠锐利,张侗华看得入了迷,他想啊,这果然是他命里的劫数,是只千年万年的狐狸,无论是从前的冷若冰霜还是如今的笑靥盈盈,都一点一点地挠了他的心肝,让他丢了魂。

    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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